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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召开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推进会

文章来源:上犹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10:14:21

9月23日,上犹召开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推进会。县委书记刘洪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创新,勇于担当实干,高质量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县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犹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省林业局人事处处长吴平发,市林业局挂点包县领导、党组成员、赣州阳明湖管理处主任黄泽锋到会指导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钟晓斌主持。何新平、秦少华、邹华声等县领导出席会议。

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刘洪梅强调:

要提高站位,深化“为什么改”的思想认识。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县森林康养、以竹代塑(钢)等一系列林业改革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认可,典型案例在省市推广,更加坚定了我们必须完成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责任使命。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抓住先行试点的历史性机遇,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全省乃至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上犹经验”。要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破除影响林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巩固提升森林生态质量,推动形成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新局面。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牢固树立联农带农富农理念,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大力推广有力度、有特色、有影响的重大改革举措,切实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农民群众。

要突出重点,聚焦“为谁改、改什么”的目标任务。要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健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完善产权制度,充分激活各类资源要素。要坚决落实所有权,加快放活经营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林地经营收益权证制度,引导和支持金融资本“进山入林”,有效激活林业资源。要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将分散林地整合起来高效经营,形成规模效应。要大力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小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要发挥国有林场联营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国有林+集体林”“国有林场+家庭林场”等共建模式。要深化集体林采伐制度改革,实行公益林、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实现生态得到保护、农民得到收益。要全面提升森林资源质效。大力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全面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增加生态产品供给。要推动现代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大力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加快竹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以竹代塑(钢)”工作进程,探索“龙头引领、科技赋能、联农带农”新模式。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条。要畅通“两山”转化路径,聚焦建设森林康养民宿产业集聚区,打造“森林资源+民宿”“森林资源+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新模式。要健全完善林业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实施林业碳汇碳票制度。要加强林业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建立县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东山、寺下、营前分中心。县林业局要加强对乡镇林业工作监督指导力度,强化对乡镇林长办考核。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推动服务林农常态长效。要加大对林业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防火路等林区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改善林区配套设施条件。

要明确责任,强化“怎么改”的工作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县林长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定期调度指导和通报制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各乡镇要压紧压实责任,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实施一批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敢于先行先试,结合上犹实际,探索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大胆闯、大胆试,推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要抓好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将改革政策举措送到林区、林企、林农,要深入挖掘、总结推广改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会上,县委副书记何新平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书面传达了全国、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会议精神;副县长邹华声对《上犹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实施细则(送审稿)》作了起草说明;赣州森泰竹木有限公司、县文广旅局、东山镇、陡水镇、平富乡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