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上犹党务公开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部门动态组织工作

成效明显!上犹全面推行党员干部参与小区治理“红十条”

文章来源:上犹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31日 12:02:52
 

针对业主委员会中党员干部占比少,党员干部在社区治理中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党员干部不遵守小区物业管理等问题,上犹县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全面推行党员干部参与小区治理“红十条”,以小举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队伍带动群众主动参与小区治理,促进小区治理呈现明显变化。

主要做法

采取正向激励促作为、反向约束惩后进的方式,从政治引领、待遇激励、警示后进等3个维度,对在创建红色物业中履职成效、作用发挥好的党员干部进行正向激励,对受到通报批评、起诉执行的党员干部实行反向约束,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在社会治理中当先锋、做表率。

做表率,正向激励促作为。从政治引领、待遇激励等方面着手,制定4条措施鼓励党员干部在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小区党小组任职。对履职成效、作用发挥好的,在个人综合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并对所在单位年终考核适当加分。同时,每年通报表扬一批红色物业创建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引导党员干部示范争先、争当表率。

惩后进,反向约束守规范。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履行业主义务、带头缴纳物业服务费,对恶意拖欠、逾期缴纳、拒交物业费、私搭乱建、乱停乱放、侵占公共区域、不履行维修义务等行为的党员干部,采取约谈提醒、通报处理、诉讼执行、民主评议、考核扣分、记载档案等6条措施进行反向约束。比如恶意拖欠物业管理费3个月以上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其约谈提醒,限期仍未缴纳的,进行全县通报,并与年度考核挂钩。逾期6个月且拒绝缴纳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并曝光。措施出台以来,共下发提醒函16份,约谈提醒党员干部58名,督促补缴物业费6.8万元。

重落实,强化运用树导向。要求党员干部带头维护小区物业管理秩序,在提拔使用、职级(等级)晋升、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先进典型选树以及党员发展、村(社区)干部聘用前,须征求社区党组织关于其本人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的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取得成效

“红十条”的实施,促使党员干部更加注重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德的考察。

党员干部争先创优意识更强了。“红十条”赋予了先进荣誉更多“真金白银”,促使先进评定更加“货真价实”,改变了原来“评谁无所谓”的现象,党员更加在乎年终的评议结果,激发了党员创先争优意识。截止目前,党员干部在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小区党小组任职的占比由原来的55%提高至72%

党组织号召力更强了。“红十条”的措施,改变了以往党员干部不关心、不参与小区治理的现象,让党组织覆盖到每个小区,增强了党员的责任感和归属感,现在党组织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跟,凝聚力得到明显提升。截止到目前,全县共建立小区党支部或党小组65个,组织小区夜话(午话)82场,牵头解决群众反映小区治理问题108个。

群众对党员干部队伍的评价更高了。党员干部从日常言行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带头主动参与小区物业治理等,在日积月累中逐步提升了群众好评度和满意率。比如,在疫情防控、抗旱救灾和创文创卫工作中,全县93个小区迅速组建125支党员志愿服务队,1000多名在职党员干部积极响应,群众普遍反映,党员就是不一样,关键时候冲在前、靠得住。

经验启示

党员干部参与小区物业治理既要守住底线,更要树立标线,这样才能增强信仰意识,追求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既要注重力度,更要体现温度,坚持从严管理和关心关爱并重,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干事激情和服务动力。既要抓在常态,更要抓在长效,考核结果不仅要及时兑现,更要久久为功,形成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