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安排,2023年10月25日至12月23日,县委交叉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1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对表,强化举一反三,不折不扣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县委政法委立即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组长,3名副书记任副组长,县综治中心、县法学会、机关各股室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对巡察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
(二)明确整改措施。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类11方面问题,找准症结所在,建立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清单,共提出了79条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实行整改销号管理。2024年3月25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深入查摆、深刻剖析,进一步找准问题关键、明确目标责任。
(三)压实工作责任。县委政法委书记全面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多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调度整改工作进度,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相关股室(部门)负责人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挂图作战、对账盘点、销号管理,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类11方面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针对“系统学习不全面,持续推进理论武装有欠缺。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结合实际不够全面,工作推动发力不足”方面。
1.关于“政治学习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4年上犹县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2024年上犹县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常态化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以来召开书记办公会16次、全体干职工会11次,除专题会议外,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了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在书记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专题学习了2020年、2021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
2.关于“业务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丰富业务学习形式。一方面,组织在书记办公会和全体干职工会上全面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逐项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督促指导相关业务股室开展工作。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外出考察学习、邀请专家授课、业务骨干授课、交流发言等方式,切实提高业务学习质效。2024年以来,共6批次组织机关干部分别前往广东深圳、山东滨州以及赣州其他县(市、区)考察学习,并在县委党校组织开展了读书交流会及业务培训会等素质提升活动。如:4月12日至14日,在县委党校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县政法系统宣传骨干培训班,邀请了《法治日报》《江西日报》《新法治报》、大江网和南昌大学的专家授课,并设有情景课堂、现场采风和小组讨论等实操环节。
(二)针对“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政法工作抓手弱化,领导管理和指导督促作用未有效发挥”方面。
3.关于“推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简称:《条例》)落实落细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梳理建立了请示报告工作台账,对县政法各单位2024年以来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情况进行了登记汇总,并在每季度末进行通报提醒。如:2024年3月27日,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提示》,通报了2024年第一季度县政法各单位请示报告情况,并要求县政法各单位及时、规范填报本单位重要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重点工作推进和案件办理、先进典型选树和荣获上级表彰、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等重大事项内容。
4.关于“落实执法监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机关全日制法学专业人员充实到执法监督股工作,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活动。如:抽调县法院、县检察院业务骨干组建督导组,对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执法司法案件卷宗进行了抽查检查。二是建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律师、群众代表等群体组成的执法监督工作人才库,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执法监督工作。三是出台了《上犹县委政法委提升执法监督工作质效 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将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纳入评查范围,进一步明确案件评查的程序、方式和重点内容,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力促执法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5.关于“法学会职能发挥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备了1名法学专业人员担任县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负责法学会日常工作,确保法学会正常运转。同时,组织各乡(镇)、部门(单位)开展了第三届法学会会员推荐工作,吸纳会员207名。二是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积极组织法学会法治人才库成员和首席咨询专家参与法治宣传、法律咨询、重大案件研讨等活动。三是根据市法学会工作要求,完成了县法学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和第三届理事会会议相关前期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在2024年8月底顺利召开县法学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和第三届理事会会议,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三)针对“统筹协调不够到位,全面推进平安上犹建设仍有短板。履行职能职责有欠缺,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有差距”方面。
6.关于“统筹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了2023年、2024年平安上犹建设考评体系,进一步压实政法单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二是持续深入开展“一企一警”“法官联系企业”“检察履职助企”“律企对接”等系列行动,聘请了16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推动打造“清新上犹”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对县公安局、县司法局2022年全市涉企业案件专项执法检查抽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并根据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将在2024年底前开展一次涉企案件专项执法检查。
(四)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政治责任不够严实,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还有欠缺”方面。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列入6月和12月书记办公会议事日程,按要求每半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制定《上犹县委政法委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德能勤绩廉”五项考核指标,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三是通过书记办公会、全体干职工会等形式加强对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学习。
8.关于“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上犹县政法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重点工作内容,其中在全面深化正风肃纪方面制定了7条具体落实措施。二是从县法院、县检察院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开展了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回头看”,并安排人员参加了县纪委监委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开展的市委提级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县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拒绝酒驾醉驾“六个一”专项行动。
9.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坚持实行“钉钉”打卡考勤制度,并将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考勤范围、调离人员移出考勤范围。同时,自2024年2月起每月通报“钉钉”打卡考勤情况,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干部平时考核内容,以此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上下班考勤制度。
(五)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严格。“四风”问题纠治不够彻底,反弹回潮的隐患依然存在”方面。
10.关于“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在公务接待中严格规范执行公函制度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修订完善了《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其中第八章《公务接待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审批、报账等工作程序。一是要求根据公函规范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安排公务接待,杜绝出现先接待后审批现象。二是将派出单位公函作为公务接待报销的基本佐证资料,杜绝出现无凭证报销相关费用的问题。三是对机关人事秘书股工作人员开展了内部约谈和廉洁风险提醒,切实提高了相关人员履职尽责、廉洁从业和风险防范意识。
(六)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意识不强,政府采购、大额资金支出等重要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1.关于“内控管理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单独设立了县委政法委工会账户,独立核算工会福利支出。同时,修订完善了《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其中第九章《绩效考核及奖惩制度》明确了工会活动的有关要求和资金标准,并严格执行工会活动支出报账审核程序,切实规范活动图片等报销佐证材料。
12.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其中第三十五条明确了机关办公用品、广告宣传用品及涉密物品等采购程序和要求。同时,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应纳尽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13.关于“财务支出管理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其中第七章《机关财物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审批程序、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岗位职责、津补贴发放标准、差旅费报销程序等进行了规范。二是对应挂未挂账目进行了调整,确保财务收支平衡,并严格按会计账务处理规范开展工作,规范记账,保证账目清楚、准确、合规。三是组织开展了机关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并对相关财务人员开展了内部约谈和廉洁风险提醒,杜绝延期结账、累计报销、无依据报销等问题再次发生。
(七)针对“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党建工作存在弱化问题”方面。
14.关于“机关党建推动部署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上犹县委政法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政法委书记、其他班子成员、股室(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内容,并将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列入6月和12月书记办公会议事日程,按要求每半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15.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其中第三章《机关会议及决策制度》严格规范了书记办公会“三重一大”内容,明确机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书记办公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2024年2月以来,委机关书记办公会对2023年度科级干部综合考核等次优秀人选以及优秀股级干部推荐人选、委机关股室(部门)人事安排、综治中心项目提升工程、涉密视频会商系统项目(增项)、县委政法暨全县信访工作会议相关事宜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研究讨论。
(八)针对“新时代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向基层政法队伍传导压力不够,从严治警抓得不够深入”方面。
16.关于“专业化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从县司法局提拔1名法学专业干部任县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进一步充实了机关法学专业背景干部队伍。
17.关于“考核机制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上犹县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以季度为周期的平时考核,并确定干部平时考核结果等次。同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严明奖惩,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干部培养、年终绩效挂钩,以此打破机关部分干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和“干多干少一个样”的认识误区。
18.关于“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上犹县政法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面强化以学铸魂、全面提升素能本领、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全面优化考核奖惩、全面推进暖警惠警等5个方面重点内容。一方面,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等内容纳入政治轮训重点,并要求10月31日前至少举办1期全县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11月30日前完成县政法各单位全覆盖轮训,确保每名政法干警每年参加不少于3天的集中政治轮训。另一方面,明确在全县持续开展“十佳平安卫士”等评选表彰活动,鼓舞和激励广大政法干警以先进先行为榜样,担当作为、创先争优,建功新时代。2024年3月18日,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表彰2023年度平安上犹建设“十佳平安村(社区)”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县政法各单位10名干警授予了“十佳平安卫士”荣誉称号,并在2024年县委政法工作暨全县信访工作会议进行了表彰,同时计划分批摄制专题宣传片,大力弘扬政法英模精神,进一步激发政法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九)针对“落实党建质量过硬行动有偏差。党建引领作用不够明显,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会前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环节,分别于2024年1月15日、3月25日高质量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认真落实会前集中学习、交流发言等环节,于2024年1月18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和凝神聚力的效果。三是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落实“3+X”制度,按要求开展集中理论学习和交流发言。2024年以来,累计组织召开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6次支部党员大会。
20.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支部委员会组织机关党务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有效规范机关党支部党员发展流程。
21.关于“党务干部业务素质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组织召开了6次支委会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赣州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操作运用等有关内容,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党务干部业务素质。
(十)针对“持续整改重视不够”方面。
22.关于“新一届班子对巡察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未有效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未建立长效机制,未再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研究部署,发动机关党员干部深化认识、剖析原因、整体提升等工作做得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五个方面14个问题开展“回头看”,对照举一反三、深刻自我剖析,并建立了一系列长效机制,确保相关问题在本次巡察整改期间全部整改提升到位。如:针对上一轮指出的“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工作部署还有差距”方面,制定了《上犹县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并专门内设机构“扫黑除恶协调督办股”,落实专职工作人员3名;针对“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责任落实有差距”方面,制定了《上犹县委政法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针对“‘作风不实’、‘假、散’等作风问题时有发生”方面,出台了《上犹县政法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方面,修订完善了《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
(十一)针对“持续整改力度不够”方面。
23.关于“问题销号不彻底,存在“改了又犯”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上一轮巡察指出的“扫黑除恶行业部门责任压实不够到位、抓党员学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继续纳入本次巡察整改内容,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修订完善了《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明确了会计岗位职责,要求每年及时将会计凭证归档并装订成册。三是对机关会计人员开展了内部约谈,切实增强了相关人员履职尽责意识,确保按时完成了财务账本装订归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法工作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严格落实县委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严实作风持续扩大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对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工作,常抓不懈、持续发力,着力打好持久战,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取得实效。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用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政法工作上新台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锻造政法铁军、维护安全稳定、加强法治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勇担重任、奋勇争先,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效果体现到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上来,转化为推动全县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97-8580199;邮箱地址:赣州市上犹县犹江大道16号行政中心442室,邮编341200;电子邮箱:syxzfw@163.com。
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