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是主管全县政法工作的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县委提出建议。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5、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平安建设,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行政政法干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8、抓好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考察、推荐、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组织、指导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政法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对策,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10、办理县委、县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切实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推动上犹政法工作在全市的进位争先,为加快同城发展、加速绿色赶超,建设宜居宜游宜业上犹创建良好的治安环境、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上犹县政法委编制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全额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包括行政8人、机关工勤1人、全额事业3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上犹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02.93万元,较上年下降2.43%,其中:财政拨款202.7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9.9%,一般预算结转结余0.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上犹县政法委支出预算总额为202.93万元,较上年下降2.43%,其中:基本支出202.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8.23万元,较上年下降4.49%,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8.26%;商品和服务支出84.34万元,较上年下降0.02%,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6万元,较上年增长56.15%,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7%。
(三)财政补助支出情况
2019年上犹县政法委财政补助支出预算202.93万元,较上年下降2.43%,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53万元,比上年下降3.52%,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万元,较上年上升1.24%,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84.34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部门预算中1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 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上犹县委政法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8.9万元,比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公开表中实际使用的功能科目(到项)进行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附件: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