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上犹、法治上犹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县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等。
(五)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完善与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县委干部主管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县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县政法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管理县法学会。
(八)落实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上犹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机构2个,分别为上犹县综治中心、上犹县法学会;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设有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人事秘书股、维稳指导股、基层社会治理股、政法队伍建设指导股(执法监督股)。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782.7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42万元,较2021年减少249.35万元,下降99.83%;本年收入合计782.33万元,较2021年增加95.19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是: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反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82.7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714.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14.48万元,较2021年减少222.43万元,下降23.74%,主要原因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转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由专项斗争转为常态化开展;年末结转和结余68.26万元,较2021年增加68.2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开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56.12万元,占49.84%;项目支出358.37万元,占50.1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2.75万元,决算数为71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3.57万元,决算数为65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33万元,决算数为3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6万元,决算数为1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7万元,决算数为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5万元,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42万元,决算数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5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8.94万元,较2021年减少99.19万元,下降32.19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6.81万元,较2021年减少19.26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6万元,较2021年减少6.22万元,下降94.5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开支。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5.7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无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8.9万元,决算数为7.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0.67%,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71万元,下降19.2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安排。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2022年没有因公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8.9万元,决算数为 7.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0.67%,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71万元,下降19.2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务消费制度。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务消费制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8批,累计接待55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正常工作接待,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是车改,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车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8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6万元,降低11.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车改;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07.159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网格员工作补助项目”、“业务事业费项目”、“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奖补项目”、“乡村振兴经费项目”、“上年结转结余资金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扫黑除恶经费项目”、“综治网格化、信息化终端经费项目”、“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经费项目”、“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公安送治工作经费项目”、“2016年天网升级建设到期2022年度续租费用项目”等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7.15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基本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资金预算安排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资金效益发挥明显。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下,以建设水平更高、群众更满意的平安上犹、法治上犹为目标,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建设和谐江西各项工作任务,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全县公众安全感综合排名位列全市第2、全省第5,县公安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上犹县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职能
中共上犹县委政法委员会是主管全县政法工作的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上犹、法治上犹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县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等。
5、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完善与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县委干部主管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县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县政法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管理县法学会。
8、落实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上犹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组织架构
县委政法委下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人事秘书股、维稳指导股、基层社会治理股、政法队伍建设指导股。
(3)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县委政法委共有编制人数小计2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人数9人。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4人,行政在职人数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4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6人。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政法主责主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斗争,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安全稳定和公平正义的环境。
(2)当年部门履职工作任务
1、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度,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2、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3、积极践行使命担当,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4、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锻造过硬政法铁军。
5、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组织对本部门2022年全年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管理的转移支付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双监控”,其中监控项目11个、管理的转移支付0个。具体项目开展情况如下:
1、网格员工作补助项目。年初预算数96.96万元,其中:其他资金2.6万元;跟踪期执行数2.6万元,执行率100%,全年预计完成情况100%,占年度资金总额0.18%。
2、业务事业费项目。年初预算数62.04万元,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跟踪期执行数62.04万元,执行率100%,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全年预计完成情况100%。
3、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奖补项目。年初预算数110.6335万元,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跟踪期执行数110.6335万元,执行率100%,全年预计完成情况100%。
4、乡村振兴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40万元,其中:其他资金0.3889万元;跟踪期执行数0.3889万元,执行率100%,全年预计完成情况100%,占年度资金总额0.03%。
5、上年结转结余资金项目。年初预算数52万元,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跟踪期执行数52万元,执行率100%,产出指标一数量指标一年度指标值-扫黑除恶活动知晓率(%)>=98%,效益指标一社会效益指标一年度指标值-扫黑除恶宣传及时率(%)>=92%,满意度指标-扫黑除恶群众满意度(%)>=92%,全年预计完成情况100%。
6、专项资金项目。年初预算数135.5263万元,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跟踪期执行数135.5263万元,执行率100%,产出指标一数量指标一年度指标值-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数量(个) >=2,效益指标一社会效益指标一年度指标值-政法工作群众知晓率>=95%,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全年预计完成情况100%。
7、扫黑除恶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50万元,其中:其他资金50万元;跟踪期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全年预计完成情况0%,偏差原因:该项目暂未实施。
8、综治网格化、信息化终端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60万元,其中:其他资金60万元;跟踪期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全年预计完成情况0%,偏差原因:该项目暂未实施。
9、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200万元,其中:其他资金200万元;跟踪期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全年预计完成情况0%,偏差原因:该项目暂未实施。
10、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公安送治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20万元,其中:其他资金20万元;跟踪期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全年预计完成情况0%,偏差原因:该项目暂未实施。
11、2016年天网升级建设到期2022年度续租费用项目。年初预算数280万元,其中:其他资金280万元;跟踪期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全年预计完成情况0%,偏差原因:该项目暂未实施。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2年单位整体绩效完成情况较好,部门整体支出执行率41.27%,存在偏差,偏差原因:扫黑除恶经费,综治网格化、信息化终端经费,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经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公安送治工作经费,2016年天网升级建设到期2022年度续租费用等5个项目暂未实施。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项目未实施造成。改进措施: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调研,力争在年初预算编制时做到精准编制,将偏差程度降到最低。
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归纳反映年度主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县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下,以建设水平更高、群众更满意的平安上犹、法治上犹为目标,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建设和谐江西各项工作任务,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上半年,全县公众安全感综合排名位列全市第3、全省第11,县公安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
(二)履职效果情况: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有)、生态效益(如有)等方面反映部门履职效果的实现情况
年度预算执行资金支出均合规、群众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三公”经费控制等方面都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如有)
本年度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效果均到达了预期值。
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问题:部门总体支出存在偏差。
原因分析:主要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项目未实施造成。
主要问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原因分析: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有待加强,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主要问题: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原因分析:单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将进一步加强调研,力争在年初预算编制时做到精准编制,将偏差程度降到最低。
2、围绕公用经费降本增效,继续严格“三公”消费管理,压缩经费开支,坚持厉行节约、杜绝公款奢侈浪费。
3、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结合财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建议市财政加强对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同时财务人员也应加强业务学习,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
4、严格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